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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事项变更未按规定报告,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收警示函

作者:admin分类:网络热点时间:2024-02-28阅读:4

因重大事项变更未按规定报告,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收警示函

乐居财经 2月27日消息,河北证监局对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发生重大事项变更未按规定报告,以及未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履行职责的违法事项。

据查阅,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3-07,法定代表人为荣艳萍,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该公司由河北新融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北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新融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8%、40%、12%。

(责编: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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